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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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展中华,易玉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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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展中华 易玉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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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广东 佛山,528000 2.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 萍乡,337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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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贯彻直接言辞原则,抑制侦查人员非法取证,排除非法证据,推进庭审改革,提高诉讼效率。但是,因受司法体制、考核机制、法律认知、诉讼观念的制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行效果不佳,普遍存在出庭率低、流于形式等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为此要摒弃特权思想,树立现代刑事诉讼理念;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认识到现有法律制度已赋予侦查人员证人身份;改变公检法关系,构建庭审中心主义诉讼模式;以刑事诉讼价值为导向,改革侦查人员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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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人员 出庭作证 诉讼理念 诉讼价值 庭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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