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企业兼并村不可行
引用本文:刘保玉,由洪涛.企业兼并村不可行[J].法学杂志,1996(5).
作者姓名:刘保玉  由洪涛
摘    要:企业兼并村不可行刘保玉,由洪涛1995年底,某省电台转播了一则通讯,一家以生产黄金为主、经济效益颇佳、谋求今后更大发展的镇办企业集团公司将一传统农业村兼并。我们认为,这一"新生事物"中隐藏着深层的、重大的法律问题,这种"兼并"的合法性、可行性值得商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