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准又快 执法必严——上海市法院审判余铁民等受贿、行贿、窝赃案专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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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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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余铁民以及陆为群、陈××、郑××、王佩玲等受贿、行贿、窝赃案(以下简称“余案”),已于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四日由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余铁民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部分财产,受贿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陆为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部分财产,受贿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陈××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郑××犯行贿罪,判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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