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大监督机制的创新 |
| |
作者姓名: | 李祖全 |
| |
作者单位: | 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常德,415000 |
| |
摘 要: | 从我国政治实践和政治文明的要求出发,人大监督机制创新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已有的制度,构建新的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使人大监督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所界定;二是赋予人大监督机制以正义价值,实现制度正义,也就是使制度安排凝结着“正义法治价值”。
|
关 键 词: | 人大监督 机制创新 政治文明 权力 |
文章编号: | 1005-460X(2006)01-0082-03 |
修稿时间: | 2005-06-07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