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消费者的事前和事后权利救济机制——以三鹿奶粉破产案受害者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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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玥 肖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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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湖北,武汉,430074;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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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鹿集团因为践踏市场经济的道德底线,从而走上了不归路,其破产成为历史的必然。那么,此案中受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得到保护呢?有学者建议应该采取政府积极介入、改变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以及追究股东责任等措施,然而将以上措施放置在三鹿破产事件中,一旦遭遇企业毫无清偿能力的现实,则受害消费者的权益仍然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应当建立受害消费者权利的事前和事后救济机制:即事前建立产品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事后建立应对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国家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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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救济 产品强制责任保险 公共卫生安全 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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