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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应强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作者姓名:冯彩金
作者单位:吉林省司法厅公证律师处
摘    要: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为了确保被告人行使其辩护权,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为其指定辩护人,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利。 但是,有的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错误地认为,凡是大型的公开审判,有公诉人就应有辩护人,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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