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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有必要
作者姓名:滕修福
摘    要: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法定重要手段.从监督法相关条文的规定来看,执法检查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上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工作由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组成员可以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参加.

关 键 词:人大及其常委会  执法检查  人大常委会  人大专门委员会  组织实施  人大代表  检查工作  工作机构  监督权  监督法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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