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政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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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纯海.发挥民政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J].中国民政,2006(7):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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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纯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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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荆州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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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给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政部门如何抓住机遇。发挥职能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发展.建立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与促进发展相匹配的新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各级民政部门必须研究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选登了几位民政工作者的思考,希望为促进民政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更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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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农村建设 职能作用 民政部门 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 服务 以民为本 解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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