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者变性权问题初探 |
| |
作者姓名: | 吴国平 |
| |
作者单位: | 福建江夏学院 |
| |
基金项目: | 福建江夏学院2011年院级重点科研项目《变性人变性权及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究》(2011A002) |
| |
摘 要: | 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禁止已婚者变性的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许可原则,只要其符合医学上有关变性的公认条件,就应当确认和保护他们的变性权。同时,已婚者实施变性手术不应以离婚为前提条件。我们应当加快立法步伐,从法律上赋予其变性权利,并将变性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理由。
|
关 键 词: | 已婚者 变性权 合理性 法律规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