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一个法律移植国家,国外的法条与法学理论在植入本土的过程中,面临着如何真正实施,转化为人的实际行动的难题。几十年来,我国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之间脱节。人们经常对学者的理论进行抱怨,但批判论者也对"理论"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理论与实践有不同的担当,应当加以区分,但二者也存在密切的关联。在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后,应当克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难题,谋求二者的良性互动,以此促进我国法学与法治发展。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及实务部门在探求二者互动方面虽然做了一定努力,但依然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等方面予以变革,并在体制上建立沟通二者的渠道,真正走出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脱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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