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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利无效宣告中的补证期限
引用本文:游闽键.论专利无效宣告中的补证期限[J].电子知识产权,2005(1):23-25.
作者姓名:游闽键
作者单位: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一、案情介绍 A为某压型板抗风卷帘门实用新型专利权人,2002年5月28日B公司以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为由,以邮寄方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提交了4份证据(证据1-4),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于2002年7月10日向B公司发出无效受理通知书,2002年8月9日B公司又向专利复

关 键 词:无效  证据  提交  受理  实用新型专利权  期限  委员会  公司  复审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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