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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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界定重要、复杂案件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规定:“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请问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怎样界定重要、复杂案件?报送备案的意义何在?如何具体实施? 读者:郭春生 郭春生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规定:“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这是监察机关将其对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送并接受监督的一种制度。这里所指的重要、复杂案件,一般是指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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