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失范与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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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琛.论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失范与矫正[J].湖湘论坛,2014(3):1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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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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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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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于四元一体的大众传媒责任体系构建研究》[编号:13CZX081]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大众传媒的道德责任及其建设路径研究》[编号:2010YBA128]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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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社会,大众处于一个"我被传播故我在"的媒介化生存时代,人们在日益依赖传媒的时候,又常常为传媒频频出现的道德责任失范现象而恼火。传播责任失范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低俗新闻、新闻侵权和越权、漠视和利用弱势群体。传播责任失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需要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传媒组织、新闻传播者个体和受众共同努力,积极寻求矫正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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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传播者 责任失范 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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