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明确公诉案件和解的基本原则,防止制度走偏虽然从刑诉法的规定可以推导出公诉案件和解必须坚持的双方自愿、合法的原则,但是对于该制度实施必须坚持的一些关键性原则,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不得以和解不成,作出对加害人不利处理的原则等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容易在实践中出现问题和偏差,甚至导致和解制度的滥用。对于一项新确立的法律制度,为防止制度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问题,有必要确立统领制度运行的基本原则,以有效引导、指导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公诉案件和解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双方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国家专门机关中立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二、明确公诉案件和解特别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确保诉讼程序之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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