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寻求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平衡
引用本文:汪锦军. 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寻求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平衡[J]. 行政论坛, 2009, 16(1): 22-24
作者姓名:汪锦军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1;浙江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杭州310012
基金项目: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 
摘    要: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完全由政府主导的乡村社会,开始向政府放松管制的农村自治体转变.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需要农民的参与.目前农村建设的制度设计没能给农民参与提供足够的保证.问题集中体现在: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未能让农民有效参与,政府的过多干预阻碍了村民自治能力的形成.农村公共事务有必要在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中找到平衡的制度设计,即推动公共设施建设的村民参与,基于促进农村治理能力的政策创新,走向更为公平的资金配置.

关 键 词:农村自治  公共事务治理  政府主导  农民主体  平衡

Governance of Public Affairs in Rural Areas
WANG Jin-jun. Governance of Public Affairs in Rural Areas[J]. Administrative Tribune, 2009, 16(1): 22-24
Authors:WANG Jin-ju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