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和谐新农村村民自治的内在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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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法洋 马健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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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桂林,541004 2.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教学部,桂林,54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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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自治在影响村治的各种因素相互影响、作用下,形成高水平均衡和低水平均衡,各个均衡水平上又有各自所能实现的均衡程度。均衡水平的高低总体上决定着村民自治水平的高低,它内在地受物质生产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各个均衡水平上所能实现的均衡程度决定着村民自治的具体效果,它由系统内各种因素所形成的合力的大小决定。村民自治的运行状态取决于均衡水平的高低以及在各均衡水平上所能实现的均衡程度,这是村民自治运行的内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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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均衡 均衡水平均 衡程度 失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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