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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司法的“公正”与“秩序”
作者姓名:张青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治理方式转型中的乡村人民法庭司法研究”(项目编号:14CFX06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从实用主义立场出发,规范法学所谓的"法治乱象",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法庭和法官的徇私枉法,而是由其固有的结构性条件决定的。而且乡村司法实践并非真如形式主义法治论所宣示的那样混乱、无序;相反,在貌似"混乱"的乡村司法背后隐藏着有序与正义的契机。但由于缺乏底线的程序规制,乡村司法的此种"公正"和"秩序"并非一种稳定和普遍的司法产品,而是因案件结构、法官个人因素等的差异而表现出一定的任意性和偶然性,因而是一种"个人化"的公正和秩序。

关 键 词:乡村司法  “法治乱象”  个人化的公正  规范法学  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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