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采取措施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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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明生,尚丽华.张家港市采取措施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质量[J].行政与法制,2000(8):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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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明生 尚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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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局在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审核质量。一是改革了审核程序。报请市政府改革了原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明确部门在酝酿起草拟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先与法制局联系,由法制局派员参加,提前介入,帮助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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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审核质量 张家港市 审核程序 政府法制 政府改革 提前介入 起草工作 市政府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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