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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文书中应准确使用“执行”一词
引用本文:张庆丰.在法律文书中应准确使用“执行”一词[J].法学杂志,1995(2).
作者姓名:张庆丰
作者单位:磐石县法院
摘    要:在法律文书中应准确使用“执行”一词张庆丰在民事判决文书中常出现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元。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日内“执行”的词句。笔者认为“执行”一词在此使用不妥。理由(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元,这是被告向原告应该履行的一种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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