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公司观念的更新
引用本文:苏志强,蒋鹏.论公司观念的更新[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2).
作者姓名:苏志强  蒋鹏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律系
摘    要:传统公司法认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强调法人性、社团性和营利性是公司的三大特征,并以此奠定了传统公司观念的基础。我国法学界也固守着传统的公司观念。“但是,随着公司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公司实践的发展,传统的公司观念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有鉴于此,本文拟对传统公司的观念基础加以考察,通过剖析公司法上的一些新情况、新现象,并结合我国公司的现状,就传统公司观念的更新谈几点看法。一、公司法人性:绝对与相对一般认为,组织的统一性和财产的独立性是法人具有的两个最本质的特征。对前者并无疑问。而法人财产的独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