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青年经济犯罪心理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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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艾伟民.国家机关青年经济犯罪心理浅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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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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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在与市场经济转轨中,机关青年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国家机关在人民中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国家管理机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克服的一大障碍。从我们本地区接触到的情况看,机关青年经济犯罪行为的特点有: 第一、犯罪者年纪轻。即是说从犯罪成员年龄结构上看,参加工作的时间较短,岁数也比较低,一般在18至25岁左右,不少是参加工作才一、二年内开始实施犯罪的。 第二、犯罪贪婪成性。有恃无恐,数额巨大。少者也是数万元,多者则上百万元以上。 第三、社会危害性大。机关青年经济犯罪往往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后果。 经济犯罪心理的基本表现大体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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