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机构改革意义深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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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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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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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少年审判工作实行“集中审理”,是一项富有探索性和深远意义的改革。第一,规模效应的形成,促进了少年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有利于探索具有上海特色的少年审判模式。少年庭机构设置改革正式运行后,少年刑事审判工作逐渐进入理想状态。据统计,1999年4~7月份,闸北、闵行、普陀、长宁各法院少年庭分别收案42件、35件、34件、30件,案源明显增加,人均办案分别为10件、7件、8件、6件,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少年庭与法院其他业务庭忙闲不均的现象得以改变。撤销少年庭的法院中原从事少年审判的人员被分散补充到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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