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诉之预备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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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振玲 刘学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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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胡振玲),中南民族学院法律系(刘学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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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之预备合并是诉的合并的一种重要形态,这种合并之形态对于当事人的诉权的保护和诉讼经济之目的的实现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然而,迄今为止,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对此却鲜有论及,诉讼实务方面对其也缺少应有的认识。鉴于此,本文拟对诉之预备合并的理论加以简要地论述,以期抛砖引玉。一、诉之预备合并的种类从主体与客体的角度划分,诉之合并形态可以分为诉的客体合并与诉的主体合并两大类,①与此相对应,诉之预备合并可分为诉之客观的预备合并与诉之主观的预备合并两种类型,以下对此分别加以介绍:1.诉之客观的预备合并。所谓诉之客观的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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