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偏差与立法矫正:犯罪数额规定方式的问题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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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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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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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罪数额规定方式的科学与否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国刑法数目型的犯罪数额规定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以致司法适用严重偏离法定标准。司法的偏差应于立法上矫正。以社会危害性的时间、空间、文化相对性为设定根据,借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和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经验,将犯罪数额规定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比,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民族自治地方独立适用),每年的1月1日由国家和各省统计局公布具体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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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数额 规定方式 设定根据 设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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