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善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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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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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东省委讲师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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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指导方针,明确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决定》还对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具体要求。落实这些要求是当前国企改革中法制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中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司制企业赖以正常运转的关键性的制度安排。从狭义上讲,它是指有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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