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维护法律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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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尺寒 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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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博白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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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1月1日,博白县检察院选任的7名人民监督员对县看守所民警阙之球涉嫌玩忽职守和个体工商户王某涉嫌行贿等两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这是广西首例进入评议程序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案件回放案件一:2001年初,博白县新田镇爆竹厂经有关部门批准恢复重建,9月4日,该厂领到公安机关核发的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储存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后,却未按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就非法进行烟花爆竹生产。9月28日,博白县政府组织的检查组到新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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