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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澳大利亚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引用本文:李广辉.试论澳大利亚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
作者姓名:李广辉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摘    要:澳大利亚原系英国殖民地,属英美法系国家。传统上法院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但是,本世纪80年代以来产生的替代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方式在民商事纠纷解决领域正扮演着日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角色。本文主要就澳大利亚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以及ADR方式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运用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关 键 词:管辖权  民商事纠纷  ADR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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