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澳大利亚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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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广辉.试论澳大利亚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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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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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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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澳大利亚原系英国殖民地,属英美法系国家。传统上法院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但是,本世纪80年代以来产生的替代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方式在民商事纠纷解决领域正扮演着日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角色。本文主要就澳大利亚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以及ADR方式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运用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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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辖权 民商事纠纷 ADR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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