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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270条“拒不交还“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姓名:阮松灵  王文超
作者单位: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河南宜阳471600
摘    要: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这?..

关 键 词:刑法  第270条  拒不交还  条文释义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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