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违约、侵权损害赔偿额度之比较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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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英.缔约过失、违约、侵权损害赔偿额度之比较初探[J].法制与社会,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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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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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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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缔约过失、违约、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构成了我国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完整体系。这三大赔偿制度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缔约过失损害赔偿适用于契约关系成立前的法律纠纷造成的损害,违约损害赔偿适用于契约成立后的法律关系中,而侵权损害赔偿额度则适用于侵权法律关系中。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三大赔偿制度也存在着同时并存、选择适用或者相互转化的问题。因此,本文将就缔约过失、违约、侵权损害赔偿额度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进行分析论述,以期对这三大赔偿制度的甄别适用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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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失 违约 侵权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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