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贿罪几个问题的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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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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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于受贿罪的故意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至今为止仍未得到清楚阐述的一个问题。大部分的论著只是抽象地指出,受贿犯罪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日的是为了获取贿赂。或者稍为具体一点,就是受贿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会给国家机关或企事业的正常活动造成危害,但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种表述方法并没有说明受贿故意的具体内容,自然也谈不上完整地阐释受贿罪的主观要件。因此有必要深入探析。受贿罪的主观心理特征必须是直接故意。受贿罪的直接故意,是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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