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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的“能”与“不能”
摘 要:
2014年11月10日《光明日报》刊发吴来安的文章,文章提及公益广告是时代文化的窗口,在当今精神文明建设中所起的作用亦不可低估。究竟要怎样创制才能满足公众的审美和兴趣?首先要讲“理”。一个画面,一个镜头,如果连道理都说不清楚,公众看过后不知道该广告要宣传什么,弘扬什么,又如何引导公众思维,实现公共利益?当然,“理”必须是公众都认可的“理”。公益广告的创制还需讲“情”。无情不动人,说清了理,没有打动人心的表现,依旧不能引起公众注意。
关 键 词:
公益广告
“能”
《光明日报》
精神文明建设
“理”
时代文化
公共利益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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