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首先,政治民主化进程呼唤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之一。民主的本质即“人民有参与国家管理或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已成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理论根基。“参与是民主的基石,也是民主行政的特质”[2]不仅成为学者们争相沦证的命题, 也已成为人们的共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治过程正在向民主化和法制化发展,公民的独立自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法制意识以及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也在逐步增强。他们不再愿意像过去那样被动地认可和接受政府的政策安排,不再满足于仅仅通过他们的代表行使决策权,而是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介入政策过程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他们要求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公民对政务的知情权,以便对政府的公共决策实行有效的监督,直接行使作为国家主人翁的民主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凡是真正以民主化为价值取向的政府,或者说如果一个政府真正的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都应该非常注重并力图促进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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