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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前鉴定程序及其建议——以诉前鉴定试点情况展开
作者姓名:席飞
作者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摘    要:从部分法院开展民事诉前鉴定的实践来看,谁来主导诉前鉴定、如何选定鉴定机构、诉前鉴定的范围问题一直是拷问民事诉前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高效的关键。在认识层面上,应肯定民事诉前鉴定属于司法鉴定或证据收集的法律地位,肯定其具有多元化解及提升审判质效的巨大优势。在实践层面上,应结合当前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审判团队建设两个关键,探索运用由法官助理主导、鉴定人员参与的法律及技术双重审查路径,这样既可克服当前司法实践中谁来主导诉前鉴定的问题,又能使得鉴定程序“审鉴分离”,达到民事诉前鉴定充分扩大适用的法律效果。

关 键 词:诉前鉴定  诉讼服务  证据收集  双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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