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收取感谢费”是否构成受贿违纪
引用本文:邓家莉,王萍.“收取感谢费”是否构成受贿违纪[J].廉政瞭望,2014(12):75-75.
作者姓名:邓家莉  王萍
摘    要:基本案情 于某,某市残联正职领导。2009年4月,应该市妇联主席刘某商请,于安排单位给市妇联转账2万元,作为支持妇联的工作经费.刘为表示感谢,提议请于所在单位人员吃饭,但于拒绝了。其后刘将2000元现金给于,说用于请于某单位人员吃饭。于收下了2000元,但回去之后却用于了个人开支。

关 键 词:感谢  违纪  受贿  妇联主席  单位人员  2009年  正职领导  吃饭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