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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实交强险肇事车辆应担责
引用本文:彭惠.未购实交强险肇事车辆应担责[J].新疆人大,2013(7):40-41.
作者姓名:彭惠
作者单位:乌鲁木齐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 2010年12月8日,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乌鲁木齐市鲤鱼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医学院时,将由西向东横穿马路的马某碰倒,致其当场受伤。

关 键 词:肇事车辆  交强险  2010年  乌鲁木齐市  医学院  案情  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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