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幕徇私枉法的丑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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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江,张敏儒.一幕徇私枉法的丑剧[J].中国监察,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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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江 张敏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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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乌鲁木齐铁路局新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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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保住先进的牌子,为不扫好友的面子,为已经到手的票子,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安人员,竟敢亵渎法律的尊严,使两名本应受到惩处的重大盗窃案犯逍遥法外达1年之久。请看:一1994年4月的一天,由长沙开往深圳的57次旅客列车驰近深圳。车厢里,旅客们谈笑风声,尽情领略南国大地的锦绣风光。而来自新疆石河子市红山嘴发电厂的陈新书、张世辉2人却无此雅兴,显得心神不定,焦虑不安。半月前,他们向厂里请了长假,雄心勃勃地来到内地、来到沿海开放城市“下海”经商。怎奈商海风云变幻,两人的钱囊很快“羞涩”,已到了连车票都买不起的地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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