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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师爷的诡计大观
引用本文:王振忠.清代师爷的诡计大观[J].法制博览,2009(17):66-67.
作者姓名:王振忠
摘    要:传统中国是一个礼治的社会,法律制度极不完善,历来就有“春秋决狱”的说法,也就是儒家的经典也具有法律的效力,常被引来决断刑狱。晚清樊增祥的《樊山批判》曾记下一个案子,内容是有个不安分的寡妇,想敲诈一个男子,状告后者,说自己正在院中洗脚,该男前来调戏.并将其绣花鞋抢走,如此云云。樊增祥听毕,随即就判定不予受理。其判词曰:“院中非洗脚之地,绣鞋非寡妇所穿。”从根本上说,礼是一种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

关 键 词:清代  “春秋决狱”  法律制度  社会规范  不予受理  道德规范  绣花鞋  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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