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要件及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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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东洋 刘新秀 李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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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阳谷县人民法院,山东阳谷,252300;2. 武汉市蔡甸区侏儒街办事处,湖北武汉,4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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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基于共有关系的存在而赋予共有人的一种权利,极大地保护了优先购买权人的利益。但却是以法律干预出卖人的自由交易权利为代价来换取。因此,必须要对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并且做出相应的限制,这是为了实现公平公正的法律价值而必需的一种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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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 适用条件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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