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要件及适用范围
作者姓名:石东洋  刘新秀  李金光
作者单位:1. 阳谷县人民法院,山东阳谷,252300;2. 武汉市蔡甸区侏儒街办事处,湖北武汉,430106
摘    要: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基于共有关系的存在而赋予共有人的一种权利,极大地保护了优先购买权人的利益。但却是以法律干预出卖人的自由交易权利为代价来换取。因此,必须要对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并且做出相应的限制,这是为了实现公平公正的法律价值而必需的一种利益平衡。

关 键 词:共有人优先购买权  适用条件  适用范围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