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看“德法并举”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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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永祺 韩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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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2. 吉林省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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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治和法治,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而德治则通过对社会成员的内在价值引导,来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具有统一的目的性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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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治与法治 关系 重要性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12-0021-01 |
修稿时间: | 2003-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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