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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著作权归属——由《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思考
作者姓名:李先波  何文桃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摘    要:我国著作权法应对自然人著作财产权继承的相关内容予以明确规定.鉴于著作权与传统的财产权相比,具有其特殊属性,对于既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著作权,在我国不宜在有效期内就直接进入公有领域,也不宜将其归属于集体组织,而应直接归国家所有.

关 键 词:著作权  继承  所有权  遗赠  著作权归属  国家  集体组织  公有  有效期  特殊属性  著作财产权  相关  自然人  著作权法
文章编号:1005-9512(2008)06-0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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