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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苑
摘    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有新规定《组织人事报》5月6日报道,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今年将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并对交流对象、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据了解,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交流对象有: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工作两年以上;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干部,应在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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