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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安置平反释放后无家可归人员的通知
摘    要:各省、市、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民政、劳动厅、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按照中央[1978]78号文件的规定,纠正了一大批冤、假、错案,成绩很大,深得党心民心。但善后安置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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