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技术许可费之争还是专利申请权之争 |
| |
作者姓名: | 韩晓春 |
| |
摘 要: | 发明人高海于1987年1月28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煤气炉自动控制器”实用新型专利。同年4月19日,高海将此已申请专利的技术独家转让给广州市宇宙金属制品厂,得技术转让费20000元。与高海同单位的朱怀升得知此情后,以共同发明人的身份向高海要求分享转让费。高海否认其为共同发明人,不同意其所提要求。朱怀升遂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分享技术转让费。此案是属于普通的技术转让费之争还是属于专利申请权之争?如果属于前者,案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