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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规范村“两委”行为
作者姓名:高丽丽
作者单位:中共新泰市委 常委、组织部长
摘    要:中共新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高丽丽认为,村委会直选,给村级班子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以新泰市为例,1999年村委会直选后,村“两委”班子不协调、互相扯皮的有46个村;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拆台导致工作瘫痪的有13个村;村委会主任摆不正位置,与村党支部书记争权力、闹矛盾的有79个村;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不大胆,不敢和不善于领导的有38个村;村“两委”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较弱的有35个村。从1999年5月开始,新泰市制定并认真落实了《农村干部工作管理规定》,使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村“两委”的职责任务、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村级干部的管理监督等方面有了较为明确的规范,较好保证了村“两委”班子的协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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