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立法回避”是立法民主化的纵深推进
作者姓名:杨涛
摘    要:据《法制日报》报道,重庆市从2007年起在全国率先试行政府立法回避制度。根据该制度,在立法起草环节,如主管部门有直接明显利益关系的,原则上应该回避;专业性极强、需要借助专家智慧的,原则上相关部门可以回避;综合性跨部门的立法项目,部门间难以达成共识的,原则上部门予以回避;此外,在评审、审查环节,相关人员如与立法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应主动回避或强制回避。

关 键 词:立法回避制度  立法民主化  《法制日报》  直接利害关系  立法项目  利益关系  主管部门  重庆市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