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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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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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以来,全国政法系统率先开展了这一教育活动,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本刊特邀请了四位省政法委书记,请他们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不同方面,谈谈各自的认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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