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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
摘    要: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三条 市和区、县建立红十字会,并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乡镇、街道建立红十字会,并可以根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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