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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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珠海:新法设计罢官规则二次述职评议30%不满意,人大即可启动罢免程序!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人事任免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率先将官员的任免、评议和监督结合在一起。最新鲜火辣的是《办法》的第六章——任免监督: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评议中, 述职人员经整改,第二次述职表决不满意票数仍达到或超过30%的,评议过程中发现述职人员有严重违法、渎职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错误的,人大常委会即可启动罢免程序。《办法》还规定了“引咎辞职条款”:由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有以下情形应引咎辞职: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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