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平衡矛盾 实现公平正义 从陈某某诉所在学校解除劳动合同案件谈起 |
| |
引用本文: | 汪洪.智慧平衡矛盾 实现公平正义 从陈某某诉所在学校解除劳动合同案件谈起[J].中国审判,2013(8):15-17. |
| |
作者姓名: | 汪洪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 |
| |
摘 要: | <正>案情陈某某于2008年入职深圳某某中学,双方于2010年7月15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7月12日,一名叫杨某某的女子到学校吵闹,称要找其"老公",即本案的陈某某。学校安保部的工作人员通知陈某某到保卫室见面协调。陈某某来到保卫室后,该女子称陈某某为老公并哭闹,陈某某当即称正在和妻子闹离婚,并承诺会对该女子负责。最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协调下,陈某某与该女子离开了学校。某某中学对当时的协调过程作了录音,并制作了
|
关 键 词: | 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公平正义 学校 工作人员 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 中学 劳动者 用工自主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