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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能够让公众更加接受和认同审判本身” 访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
作者姓名:宣海林  谢平  马伟峰
摘    要:<正>记者:刘院长,请您结合您的工作经历谈谈司法公开工作在法院全部工作中的作用。刘年夫:我是1980年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先后在研究室、刑一庭等部门工作,从书记员干起,做过助审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也曾到揭阳中院和广州海事法院担任过院长,2012年年初来到广州中院。在法院工作33年,我对司法公开的体会很多,既有理论上的思考,也有实践中的探索。无论是在哪个时期、在哪个法院工作,司法公开始终没有偏离过我的工作重心。其中,我体会最深的有9个字:树形象、强素质、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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